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政府执行力与政府问责制
引用本文:王学杰.政府执行力与政府问责制[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2):5-6.
作者姓名:王学杰
作者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长沙,410006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规划项目《着力提高公共政策执行力》[编号:07BZZ024]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从政府对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等公共权力主体承担责任的角度,把政府执行力划分为政治执行力、法律执行力、行政执行力。由于中国国情的复杂性和各地区、各部门政府工作千差万别,政府执行活动中具有一般管理执行力不同的特点。中国政府执行不力的问题和原因是十分复杂的,可以从实行政治问责制、法律问责制、行政问责制、道德问责制四个方面寻找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效途径。

关 键 词:政府执行力  政治问责  法律问责  行政问责  道德问责
文章编号:1009-3605(2008)02-0005-03
修稿时间:2007年12月20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