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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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志明.也谈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J].中国司法,2001(10):5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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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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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就是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时,赋予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从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关于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担保法》、《合同法》、《公证暂行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颁布的《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下称《联合通知》)等。然而由于我国尚未颁布《公证法》、《物权法》,对于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业务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无法可依,且由于这项业务与法院的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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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强制执行效力 公证债权文书 公证机关 公证暂行条例 公证机构 司法部 《民事诉讼法》 符合 依据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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