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累犯的规定亟待司法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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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段兴金.关于累犯的规定亟待司法解释[J].中国检察官,2004(1):6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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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段兴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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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大同铁路运输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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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将一般累犯规定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以下简称“累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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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累犯 司法解释 犯罪分子 刑罚体系 刑法 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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