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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158号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已于2007年2月14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2000年2月24日海关总署令第80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预归类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商品归类  进出口货物  进出口商品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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