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1997年12月17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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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1997年12月17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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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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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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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 我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现将选举情况报告如下: 这次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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