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司法与有关国际公约的衔接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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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勤忠,陈柏新.我国刑事司法与有关国际公约的衔接问题研究[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3(4):135-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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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勤忠 陈柏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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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2. 上海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上海,200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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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有刑事立法与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都存在较大差距.司法机关应树立遵守国际条约、加强国际合作及强化人权保障的司法理念,遵守本土化原则和罪刑法定原则,并允许司法机关在坚持程序法定原则的前提下进行诉讼规则的适度创新.对于与刑事司法相关的国际条约,我国应当采取间接适用方式.要使我国刑事司法与国际公约相衔接,必须完善我国宪法规定、实体和程序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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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我国刑事司法 国际公约 衔接 |
文章编号: | 1008-6951(2008)04-0135-07 |
修稿时间: | 2008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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