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的光辉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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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新民.学习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的光辉思想[J].现代法学,19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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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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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全世界无产阶级的导师恩格斯,离开我们已经九十周年了。恩格斯和马克思一起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为世界无产阶级的彻底解放,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马克思逝世以后恩格斯继续担负起欧洲社会主义者的顾问和领导者的重任,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创立了不朽的功业。恩格斯在世时,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所以他很少正面论述社会主义的法和法制。但是,他和马克思一样,是“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416页)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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