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特定关系人”受贿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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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令泉.全国首例“特定关系人”受贿案[J].山东人大工作,2008(3):5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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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令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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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10月22日,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的情妇汪沛英.被湖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法院是以汪沛英作为赵詹奇的“特定关系人”,认定其构成受贿罪的。在此之前,赵詹奇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对于预防和惩治新型腐败、堵塞贿赂通道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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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关系人 特定 受贿案 首例 中级法院 受贿罪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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