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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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第六十条规定了慈善组织运用慈善财产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具体标准,并授权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制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以外的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标准。为此,民政部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委托清华大学数学科学系对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的近5年来相关数据进行了量化分析,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有关规定,并就此征求了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特别是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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