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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学、讼师与士大夫--宋代司法传统的转型及其意义
引用本文:陈景良.讼学、讼师与士大夫--宋代司法传统的转型及其意义[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7(1):58-73.
作者姓名:陈景良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摘    要:讼学与讼师是宋代社会转型下所出现的特有现象.它不仅反映着当时社会喜言财利的"好讼"风尚,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猛烈地冲击着以人伦道德为基础的司法防线,影响和改铸着宋代的司法传统.本文从多层次互动的角度论证了讼学、讼师与士大夫的对立与融合,打破了以往学术界只重视二者对立,而轻忽其融合的偏颇,为人们重新认识二者的关系及其司法传统的转型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

关 键 词:讼学  讼师  士大夫  司法传统
文章编号:1008-6951(2002)01-0058-16
修稿时间:2001年11月1日

Science of Lawsuits, Pettifoggers and Scholar-officials in Ancient Chin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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