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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所有制结构与乡镇经济发展
引用本文:吴平权.调整所有制结构与乡镇经济发展[J].唯实,1998(5).
作者姓名:吴平权
摘    要: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是第三次思想解放的核心,也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只有从实际出发,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行之有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才能给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我们武安乡根据已有的企业改制工作经验,认为乡镇企业改革应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紧密结合,继续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总的原则是坚持“抓大”、“转中”、“活小”,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不受所有制形式束缚,能租则租、能卖则卖、能并则并、能股则股,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先干不争论,先试后总结,先做后规范,先改后完善,为公有制实现形式增添新的内涵,开辟新的发展空间。在具体形式上,我们将因企制宜,采取以下几种:一是对重点规模企业,原则上继续实行股份制,其中年创产值5000万元以上企业5家,年创产值1000万元以上企业1家,这6家股份制企业将严格按股份制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并以华达公司、日欣集团带头,加速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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