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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垄断之于《反垄断法》新虑
引用本文:郑光梁.行政垄断之于《反垄断法》新虑[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9,11(6):19-21.
作者姓名:郑光梁
作者单位:渤海大学,辽宁,锦州,121000
摘    要:行政垄断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定时期发挥过比较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行政垄断越来越严重地阻碍市场因素的自由竞争。《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构成、形式范围、救济与责任等问题做了科学的规定,但利用美国后芝加哥法学派的经济分析法对我国《反垄断法》法条进行分析,就会发现我国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规制不足,仍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希望在以后的补充立法中加以完善。

关 键 词:反垄断法  行政垄断  反行政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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