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的几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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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兆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的几点建议[J].法制与社会,2013(6):132+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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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兆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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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工业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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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的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源于20世纪的美国,当今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大都制定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0年颁行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非法证据排除做了详细规定,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八),从立法层面上首次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虽然中国司法实践中治理刑讯逼供的科学证据体系基本形成,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对此,本文从我国国情出发,提出了一些完善非法证券排除规则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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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言词证据 毒树之果 控辩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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