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 “两审制”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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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用和,郭帅.磁县 “两审制”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J].公民与法治,2008(12):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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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用和 郭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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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景县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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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磁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实行“两审制”。一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办理单位根据主任会议审议的意见建议,查找不足。二是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政府书面报告办理情况报告,并邀请领衔重点建议的代表列席常委会,让代表参与监督建议办理工作。“两审制”实行以来,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理代表建议下作,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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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代表建议 磁县 人大常委会 县人民政府 质量 职能部门 主任会议 书面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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