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管辖中的“合同履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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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文涛.民事诉讼管辖中的“合同履行地”[J].法制与经济,2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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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文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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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05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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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现行民诉法的立法中,对于合同纠纷的管辖是依据合同履行地确定的。但是我国民诉法的合同履行地是以特征履行地加实际履行地的原则判断的,与实体法规范相互隔离。这种方式不仅在实际审判实践中存在不足,而且与国外立法也不相同。完善民诉法的履行地规则,应该通过与实体法相统一的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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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法 履行地 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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