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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8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九年一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中的部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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