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和谐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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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郝秀辉,李建鸣.构建和谐社会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和谐建设[J].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6,2(3):1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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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秀辉 李建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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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民航学院法律系,300181 [2]天津桐江律师事务所,30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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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和谐社会要求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和谐,而法律职业共体的和谐建设与发展是社会和谐不可或缺的前提,并决定着和谐社会构建的兴衰成败。和谐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应具有规范化、知识化、良性互动、独立自治及奉法律为圭皋的职业体等特质,本文最后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提出了和谐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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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法治 法律职业共同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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