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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石秀山被判重刑02年
引用本文:高远,王凤梅.“霸王”石秀山被判重刑02年[J].人民公安,2006(9).
作者姓名:高远  王凤梅
摘    要:4月11日,上海闸北区人民法院对“石秀山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该院一审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七项罪名,依法判处石秀山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20年,并处罚金5000元至30万元。检察机关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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