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两高”《意见》的局限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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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秉怡.浅析“两高”《意见》的局限性[J].天津检察,2009(2):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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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秉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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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辰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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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11月20日,“两高”出台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对教师、医生收受回扣的将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此点在《意见》中作为一大亮点被新闻媒体广泛关注。但笔者认为,从法理角度分析,《意见》在教育、医疗领域发挥的作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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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意见》 非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若干问题 刑事案件 商业贿赂 收受回扣 新闻媒体 受贿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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