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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护现役军人婚姻
引用本文:
赵定华.切实保护现役军人婚姻[J].人民司法,1980(10).
作者姓名:
赵定华
作者单位: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
新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现役军人,肩负着保卫祖国,保护人民的光荣重任,特别是在苏联霸权主义者和越南扩张主义者虎视眈眈,不断挑衅的今日,现役军人的任务尤其显得重要。为了使现役军人安心保卫祖国而无后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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