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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最新发展及启示
引用本文:李婧.我国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最新发展及启示[J].政治与法律,2011(12).
作者姓名:李婧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2011年上海市“上海近代金融监管与法律规制”,“晨光计划”项目; 上海市人文社科基地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项目; 国家重点学科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建设项目(学科代码:030102,项目编号:SJ0709)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2011年6月我国台湾地区通过了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这是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突破,其也作为三次金改的重要举措予以推进。我国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主要规范了金融消费者的法律概念,设置财团法人性质的争端解决机构,构架了法制化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这些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框架欠缺的祖国大陆具有多方借鉴意义,为祖国大陆构建完善的消费者保护法律、明确监管机构的保护职能与设置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参考与启示。

关 键 词:金融消费者保护    金融争端解决机构  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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