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立法的第一基础——民事权利保障体系化刍议 |
| |
引用本文: | 王建平.民法典立法的第一基础——民事权利保障体系化刍议[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4). |
| |
作者姓名: | 王建平 |
| |
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东区法律系!四川成都610064 |
| |
摘 要: | 市民法法典化是一项宏大的市民法文化建设工程,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标志.市民法法典化任务的最终完成,并不仅仅只是民法典的颁行或者出台,而且应该是我国社会改革转型期市民法文化建设达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这一任务,落脚到民法典立法的基础问题上,首先是民事权利保障体系化的研究结出丰硕成果.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市民社会,民事权利保障体系化,已成为民法典立法的第一基础.
|
关 键 词: | 市民法 民事权利保障 体系化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