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档案材料的填写应当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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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铁岭,文明.退伍军人档案材料的填写应当规范化[J].中国民政,199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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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铁岭 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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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每年濮阳县都要接收安置退伍军人、转业志愿兵、革命伤残军人五六百八,在接收时,我们对接收的每个退伍战士的档案材料都要进行认真的审阅。特别是需要安置的二等以上功臣。因战、因公致残的革命伤残丁人的档案材料、更需要严格把关c我们从多年接收的退伍军人的档案材料中发现、大都存在以下问题:被评为二等功臣的退伍战士、退伍军人登记表奖惩栏目中却没有荣立二等功的记载,但本人又持有立功荣誉证书和奖章;因战、因公致残的退伍军人、退伍登记表身体状况一栏中无伤残记载。却填写“一般”、良好”,甚至填写“健康”;在是否服预备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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