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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摘    要: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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