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夫妻的忠实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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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燕.论夫妻的忠实义务[J].政法论丛,2002(3):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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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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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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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对忠实义务违反的效力及“第三者”责任问题进行探讨 ,认为无过错配偶方除了享有《婚姻法》明文规定的离婚及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外 ,对不忠配偶方还享有除去侵害请求权 ,对“第三者”也享有除去侵害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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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夫妻忠实义务 除去侵害请求权 损害赔偿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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