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称携带炸药要求解决房产买卖纠纷如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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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永超.诈称携带炸药要求解决房产买卖纠纷如何定性[J].中国检察官,2013(2):5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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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永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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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452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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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基本案情
刘某购房事宜与甲建设公司发生纠纷.遂起意实施恐吓、报复。2012年8月13日上午.刘某事先觅得石块,用透明胶带、电线等物缠绕后放于黑色皮包内伪装成炸弹,当日15时30分许。刘某携带上述物品至在某商务楼办公的甲建设公司.进入该公司总经理助理赵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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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屋买卖纠纷 房产 求解 炸药 建设公司 总经理助理 透明胶带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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