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之程序正义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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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汤慧.论法律之程序正义价值[J].法制与社会,201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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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汤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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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强化培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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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程序正义具有其独立的价值追求和法律地位。在以英美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程序正义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和接受,而“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长期影响着我国法律的发展和践行,当代司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司法公正和法治进程。因此要改变这一状态必须充分认识到程序正义的价值内涵,树立正确的程序正义观,并在司法实践中加以实践,从而真正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程序正义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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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程序正义 实质正义 司法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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