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违约可得利益证明规则及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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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闫仁河,高亚春.美国的违约可得利益证明规则及启示[J].理论探索,2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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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闫仁河 高亚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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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物资学院,北京,101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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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北京市教委社科人文面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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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合同法确立了合理确定规则,降低了相关的证明标准,建立了事实与数额的区分规则,同时还将机会丧失理论引入违约救济。这给我们的启示是:应当建立多元化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建立违约可得利益诉讼的特有证明标准,在恶意违约情况下,适用机会丧失救济,并进一步适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估价机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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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合同法 违约可得利益 证明标准规则 机会丧失救济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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