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与生产者延伸责任研究 |
| |
引用本文: | 何悦.产品责任与生产者延伸责任研究[J].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1):5-10. |
| |
作者姓名: | 何悦 |
| |
作者单位: | 天津大学文法学院 |
| |
摘 要: | 产品责任和生产者延伸责任(EPR)均属于生产者责任范畴。产品责任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生产者延伸责任则关注环境保护。基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以缺陷产品是否投入流通领域,可以将产品责任分为两类,即进入流通领域前产品存在缺陷的产品责任和进入流通领域后发现产品缺陷的产品责任。基于环境保护,最初EPR要求生产者承担回收废弃产品义务,然而部分国家根据自身情况对EPR做出了修正。EPR在产品适用范围、责任人、承担责任前提、费用承担等方面不同于产品责任,有必要对产品责任与EPR进行研究,以便完善中国有关立法。
|
关 键 词: | 产品责任 生产者延伸责任 EPR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