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家事代理权及其相关法律问题探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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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盛世,舒雯.日常家事代理权及其相关法律问题探微[J].法律适用,2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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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盛世 舒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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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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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日常家事代理权的概念日常家事代理权是配偶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夫妻一方因日常事务在与第三人进行民事交往时所为法律行为,视为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配偶他方承担连带责任。配偶权制度由来已久,它是直接标志和象征婚姻关系特殊价值的重要法律规范,构成或者反映了婚姻关系中最基本的内容,是婚姻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唯一标志。无论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婚姻家庭法,事实上都存在着配偶权,司法实践也确认有配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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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姻关系 婚姻法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 日常家事代理权 滥用代理权 配偶权 日常生活 不动产 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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