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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及其协调
引用本文:谢石松.论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及其协调[J].美中法律评论,2005,2(9):17-28,73.
作者姓名:谢石松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
摘    要: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是指,19世纪40年代以后,在我国这样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因为三地之间各自法律规定的不同而发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这种区际法律冲突具有与目前国际社会的国际法律衔突、和其他国家的区际法律冲突以及我国国内的其他法律冲突,都不尽相同的性质和特点、“一国两制”原则和有利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原则是协调内地与港澳之间区际法律卫突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而由各法域协商制定统一的区际间接法典来追行协调,应该是目前我国协调解决内地与港澳之间区际法律冲突的最切膏可行、同时也是最为有效的途径.

关 键 词:内地  香港  澳门  区际法律冲突  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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