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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亟需《反就业歧视法》
作者姓名:魏雅华
摘    要:
这两年,在中国应届大学毕业生的招聘会上,几乎所有的招聘单位,都要求应聘者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刚毕业的大学生哪来的“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国的就业歧视竟然如此荒唐,如此离谱。在中国.35岁,如此年富力强,便已无法找到工作。更不用说四十五十,我们该不该制定中国的《雇佣年龄歧视法》?

关 键 词:《反就业歧视法》  中国  应届大学毕业生  工作经验  招聘单位  年龄歧视  招聘会  应聘者  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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