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报警是否属于自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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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瑞春.交通肇事后报警是否属于自首[J].当代广西,2008(20):5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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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瑞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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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2007年7月2日上午,陈建光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驾驶三轮摩托车搭载货物和货主郑某上路。在蒙山县西河镇水秀村急弯路段时,发生了翻车事故,导致郑某跌落路面后当场死亡,车辆损坏。陈建光在郑某倒地后,即叫路人孙某用手机拨打了110电话,并保护案发现场。待交警赶到现场时,郑某已经死亡,陈建光遂如实向交警交待了自己的肇事行为。经交警大队责任认定,陈建光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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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肇事 自首 报警 交通管理法规 交警大队 案发现场 车辆损坏 肇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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