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能源促进机制的法典化呈现:一个比较法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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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文轩.绿色低碳能源促进机制的法典化呈现:一个比较法视角[J].政法论坛,2022(2):4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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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文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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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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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2019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项目“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研究”(19SFB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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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能源法中旨在促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内容应纳入环境法典。这既是一些国家编纂环境法典的经验,也是实现环境法典宗旨的需要。环境法典纳入的能源法内容应遵循四方面的标准:以环境法典的目的为指引;与低碳路径具有相关性;具有成熟的法律基础;侧重能源资源的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效率管理和应对气候变化是适应绿色低碳发展的核心法律制度,在一些国家制定的环境法典中也多有体现。我国环境法典可依循生态环境法治的内在要求,借鉴典型国家的有益经验,分别在“总则编”“污染控制编”“自然生态保护编”和“绿色低碳发展编”就此作出相应的规定,同时吸收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最新成果,回应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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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法典 绿色低碳发展 能效管理 应对气候变化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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