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正“四个关系”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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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岚峰,郭俊岭.摆正“四个关系”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J].中国人大,2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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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岚峰 郭俊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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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馆陶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河北省馆陶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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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摆正乡镇人大与乡镇党委的关系。(1)乡镇人大要自觉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保证党委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努力实现党委的意图。(2)乡镇人大在作出重要决策之前要向乡党委报告,并征得党委的原则同意。(3)乡镇党委要大力支持乡镇人大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如: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监督权等法定权力。二、摆正乡镇人大同乡镇政府的关系。宪法规定: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是产生与被产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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