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刑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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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纵华.社区服务刑刍议[J].公安研究,2008(6):4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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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纵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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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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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区服务刑在我国作为一种全新的刑罚方式,可以避免传统监禁刑和罚金刑的一些弊端,达到犯罪人和社区的双赢效果,体现了轻缓化、非刑罚化的刑罚改革趋势,是完善我国刑罚结构的需要,是我国刑事司法和社区矫正工作的现实要求,也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我国《刑法》中引入社区服务刑这一刑罚方式具有一定现实意义,但如何进行立法,有哪些现实困难以及如何解决,增设社区服务刑会有怎样的影响等等,都有必要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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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服务刑 立法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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