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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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宝贵.检察机关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初探[J].中国刑事法杂志,19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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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宝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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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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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是农业大国,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必须坚持把加强农业放在首位,全面振兴农村经济。”因此,作为国家机器重要组成部分的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建设中,首先要把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发展农村经济作为服务的重点。有鉴于此,笔者试就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问题作些探讨。一、抓住当前农村治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突出重点地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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