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实务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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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丹.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实务探析[J].中国检察官,2015(14):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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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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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0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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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认定,应首先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未实际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前的转让行为,应由民法调整。同时应结合行为人行为时的主观目的与刑事违法性的客观方面,确定其行为是否达到值得科处刑罚的程度,并正确理解、适用土地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入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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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转让 登记 不当得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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