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下的德治与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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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剑萍.市场经济下的德治与法治[J].求实,2003(Z1):5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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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剑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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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北方交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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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德治与法治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的关系,由于道德和法律分属不同的社会规范,因此,两者的功能是互补的。纵观古今中外,没有一个国家是单靠道德或法律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社会主义国家尤其是从计划经济转化市场经济的我国,就更需要注重威信并行、德法相济。过去,我们虽然强调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但没有上升到以德治国方略的地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一手软、一手硬”的状况。现在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仍有一些人提出“是以德治国,还是以法治国”,将德治与法治二者对立起来,实际上这都是没有辩证理解德治与法治的关系,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的历史时期,摆正德治与法治二者位置,进一步强化德治与法治的作用,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市场经济下的德治与法治功能互补、相辅相成、不可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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