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公务员“铁饭碗”能否被打破?
引用本文:于明言.公务员“铁饭碗”能否被打破?[J].天津支部生活,2013(8):50-50.
作者姓名:于明言
摘    要:近来,关于聘任制能否打破公务员“铁饭碗”的讨论成为社会媒体舆论焦点问题,引发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实际上,公务员聘任制的想法由来已久。早在2006年《公务员法》正式实施时,就已经规定了“职位聘任”制度的实施办法,即“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从实践上来讲,2007年深圳市率先试行公务员聘任制,随后广东、云南、上海、重庆、四川、江苏、福建、山东、广西、甘肃等多个省份纷纷开始或计划开始试点跟进。

关 键 词:公务员聘任制  “铁饭碗”  《公务员法》  社会公众  2007年  焦点问题  媒体舆论  主管部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