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铁饭碗”能否被打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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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明言.公务员“铁饭碗”能否被打破?[J].天津支部生活,2013(8):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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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明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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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来,关于聘任制能否打破公务员“铁饭碗”的讨论成为社会媒体舆论焦点问题,引发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实际上,公务员聘任制的想法由来已久。早在2006年《公务员法》正式实施时,就已经规定了“职位聘任”制度的实施办法,即“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从实践上来讲,2007年深圳市率先试行公务员聘任制,随后广东、云南、上海、重庆、四川、江苏、福建、山东、广西、甘肃等多个省份纷纷开始或计划开始试点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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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务员聘任制 “铁饭碗” 《公务员法》 社会公众 2007年 焦点问题 媒体舆论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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