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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追刑应受刑法“但书”约束
引用本文:彭劲荣.酒驾追刑应受刑法“但书”约束[J].公民导刊,2013(7):43-43.
作者姓名:彭劲荣
作者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正>笔者认为,酒驾须受刑法第13条"但书"条款约束,不应一律追刑。我国《刑法》总则第13条规定的是犯罪的概念,根据该条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其中,"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关 键 词:刑法分则  犯罪嫌疑人  但书  行为  情节显著轻微  危害社会  刑罚处罚  从宽处罚  规定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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