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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在政府
摘    要:据2004年12月26日的《今晚报》报道:12月26日,公务员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草案出现了诸多引人注目的新亮点:①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被纳入公务员范围。草案规定,公务员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和履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纳八公务员范围的同时,

关 键 词:公务员范围  草案  公务员法  工勤人员  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检察官  法官  国家财政  职能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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