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五月花案件”适用公平原则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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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筱琦.对“五月花案件”适用公平原则的思考[J].中国律师,2002(5):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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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筱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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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五月花案件”一审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既不构成违约,也不构成侵权,故而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基于公平原则,判令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补偿上诉人(原审原告)30万元人民币。公平原则,其法源在我国即《民法通则》第4条的立法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司法机关行使裁判权时,也应体现社会正义及公共道德的要求。其具体要求是:(1)民事主体的机会均等,有同等的机会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2)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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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五月花案件 公平责任 法律责任 民法 公平原则 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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