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析撤销缓刑条件的立法完善
引用本文:潘家永.试析撤销缓刑条件的立法完善[J].法商研究,1994(2).
作者姓名:潘家永
摘    要:试析撤销缓刑条件的立法完善潘家永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