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新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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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繁华.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新辨[J].政治与法律,2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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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繁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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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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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经过实践积累和理论归纳,在行政诉讼的全过程中起指导作用,要求所有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予以遵守,反映行政诉讼性质和价值理念并为行政诉讼所特有的基本准则。主张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涵纳性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具有内容的根本性、效力的始终性和地位的特殊性等三方面的属性。基本原则受行政诉讼性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和立法目的的制约。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体现了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司法审查有限原则和职权主义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是司法审查有限原则在审理阶段的具体原则,保障诉讼权利原则不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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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司法最终解决原则 司法审查有限原则 有限职权主义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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