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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办出让计收出让金标准的通知
摘    要:<正>温政发〔2015〕28号鹿城、龙湾、瓯海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保障市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办出让中土地出让金收取政策的连续性,避免因基准地价更新导致出让金收取标准大幅变动,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政策,结合温州市区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办出让计收出让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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