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2008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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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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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2008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的请示》(厦府2008]1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厦门市集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19.5617公顷(其中耕地17.008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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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福建省 转用 集美区 建设用地 厦门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人民政府 城市建设 农用地 土地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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