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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应具备的条件
摘 要:
保安员是指在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中工作,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保安服务的人员。《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保安员的录取条件做了明确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条例》对不能担任保安员的情况也做了规定。第十七
关 键 词:
保安员
保安服务公司
其他组织
身体健康
服务工作
公安机关
中国公民
生物信息
管理条例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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