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官自由裁量的获得与运用——对我国首例“第三者”继承遗产案判决的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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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辉斌.浅析法官自由裁量的获得与运用——对我国首例“第三者”继承遗产案判决的评析[J].律师世界,2002(1):4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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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辉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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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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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问题的提出 2001年10月11日,一起备受关注的“第三者”因遗噌纠纷状告合法妻子案在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以判决驳回原告即“第三者”张学英的诉讼请求而一审审结。法院的判决理由主要反映在纳溪法院副院长刘波接受记者采访时的一番话中:“《继承法》、《婚姻法》这些特别法的规定都不能离开《民法通刚》的指导思想。执法机关、审判机关不能机械地引用法律,而应该在充分领会立法本意的前提下运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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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判决理由 自由裁量 法官 一审 特别法 《婚姻法》 《继承法》 原告 诉讼请求 执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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