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语言教育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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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秋帆.我国法律语言教育问题研究[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5):168-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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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秋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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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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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法律语言教育目标应为:掌握法律语言的基本知识和理论,能运用法律语言知识和技能服务于司法工作和法律活动有关的工作;其教育的原则是:语言知识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科学化,切合国情;其教育方法为教授法、案例教学法、法律文书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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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语言 教育 原则 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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